中国电影网络发行步入正轨!
山东IT新闻网 2008-06-27 10:11:42 作者:zhangpeng 编辑:张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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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IT新闻网 硬件频道】日前,记者从国内知名的互联网影视运营商网乐互联获悉,该公司已同上海电影集团公司达成合作协议,获得不久前院线上映的电影《5颗子弹》的独家互联网播放权。
《5颗子弹》是中国三大电影基地之一的上海电影制片厂于2008年出品,著名演员刘佩琦、姜武、吴大维、曹颖等联袂主演,再现了我国某监狱在被特大洪水淹没的极其困难情况下转移一万多名服刑人犯,无一逃跑无一死亡,在国际上产生轰动影响的故事。据出品方负责人介绍:本次与网乐互联合作,看重的是其网络版权分销能力和拥有二万家网吧用户的资源渠道优势。目前,网民可以在网吧通过乐吧影院平台观看到高清正版影片《5颗子弹》了。
另据网乐互联公司张总介绍,作为中国知名的网络影视版权分销商和运营商,网乐互联一直坚持合法影视传播,力图将最好的正版影视节目提供给广大互联网用户。此次获得《5颗子弹》独家互联网版权,是公司不久前巨资引进电影《兄弟之生死同盟》后的又一大手笔网络版权合作。随后双方还将联合相关执法部门,联手打击《5颗子弹》电影网络侵权盗版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利。
互联网发行已步入正轨
2008年4月,中国网民总数已经达到2.21亿,在册网吧数量接近14万家。这样庞大的一个数量也蕴藏着巨大影视消费潜力,单就网吧而言,其数量是加入院线电影院的100倍,平均每天网吧人流量在4500万人次以上,1/3的人选择收看影视节目,2005年,在网吧看电影的人次就超过了电影院,达到了13亿人次以上,网吧年产值超过300亿元。按照国家统计局对周边行业贡献的方法计算,网吧行业每年为相关产业带来的间接经济收入达到近2000亿元,这样一个巨大的产值已成为国民经济中不可忽视的组成部分。巨大商机也为传统影视发行商提供一条全新的影视发行与增值渠道,同时,也吸引了包括网乐互联等企业的大量涌入。
2007年6月9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正式生效,标志着我国打击网络盗版事业已上了一个新台阶。电影网络化发行的商业价值优势就逐渐显现出来,它为传统影视发行商提供一条全新的影视发行与增值渠道。网乐互联和上海电影集团公司的合作,对于推动互联网影视版权保护,推动中国电影的网络发行进程及网络影视产业生态链的形成具有积极的示范意义。